新广人教【2015】24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广播影视远程专业学历教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
根据《关于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意见》(广发〔2012〕61号),总局与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继续开展广播影视远程专业学历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鼓励政策
面向全国广电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生,开设新闻学(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摄影、广播电视工程、通信工程、新闻学、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等11个专业(方向)(招生简章见附件1)。
西部地区中,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0个省(区、市)的市、县广播电视单位(含工作地点在省会城市以外的省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西藏、新疆和新疆兵团等3个省区所有广播电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新闻学(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摄影、广播电视工程、通信工程等6个专业均可申请学费资助,资助额度为学费的80%,其余20%由学员个人和单位分担。享有学费资助资格的学员须在5年内毕业,逾期不再享有学费资助资格。
全国市、县广播电视单位学员也可申请奖学金,西部地区学员不可同时享有学费资助和奖学金资格。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学制均为2.5-5年;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5-7年。网络学习为主,集中面授为辅。
三、学习费用
录取学员须缴纳学费,学费按学分计费、收取。
申请学费资助的西部地区学员报名时须填写《西部地区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远程专业学历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所在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根据申请人考试成绩、专业表现和工作需要确定学费资助人员名单,将学费资助人员汇总表(附件3)和个人申请表报送总局人事司备案确认。
已经毕业并享有学费资助的学员,总局将学费资助经费转给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由该院直接将资助学费打入学员学习的银行账号。
四、报名及考试
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携带有关材料到当地中国传媒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和入学考试。报名网址: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http://www.cuconline.cn或http://ece.cuc.edu.cn。
具体详见《全国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远程专业学历教育2015年招生简章》(附件1)。
五、往届学员入学
对2012至2014年参加入学考试、被录取但未注册入学的学员,在2015年报名参加学习的,可免试直接入学。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可申请学费资助。
六、有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将本通知转发到省局直属单位、省广播电视台和市、县广播电视局(台),各广播电视单位将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专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吴克清,010-65783190、65779090,传真010-65783192。
总局远程专业学历教育联系电话:孟超,010-86092395(兼传真)
附件:
1.全国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远程专业学历教育2015年招生简章
2.2015年西部地区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远程专业学历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3.2015年西部地区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远程专业学历教育学费资助人员汇总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
2015年7月1日